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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度)上海市刑事科学技术研究院现场物证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基金申请指南

时间:2019-06-27 字体:

    上海市现场物证重点实验室(以下简称“重点实验室”)依托于上海市刑事科学技术研究院,主要职能是:从事刑事科学技术相关领域和交叉学科的应用基础理论研究;开展现场勘验、物证快速识别技术的研究;开展现场疑难物证发现、提取技术和标准的研究;开展物证信息技术综合应用的研究;开展科研成果的推广和应用。为营造重点实验室创新、求实、开放、交流的学术氛围,设置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基金,该基金用于资助围绕重点实验室研究方向、创新性强、具有广阔应用前景的基础理论和应用技术研究。重点实验室诚挚邀请国内外相关领域的研究人员踊跃申请开放课题基金项目。
    一、 资助方向
    1. 现场勘查技术研究
    2. 物证快速检测技术研究
    3. 现场疑难物证检测技术研究
    4. 现场物证信息应用技术研究
    二、 申报条件
    1. 课题申请人一般为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或中级及以上职称的科研人员,在相关领域有一定的技术积累,且有稳定的科研队伍支持项目的实施,课题申请人须与重点实验室在职科研人员联合申请。
    2. 课题研究内容须符合重点实验室发布的《课题基金申请指南》资助范围,研究成果具有前瞻性、应用性、成果性,解决的科学问题清晰,研究路线和技术方案可行,研究重点突出,考核目标明确。 
    3. 已作为课题责任人承担本重点实验室资助项目且尚未结题,原则上不得申报,如需继续申报,经重点实验室批准同意后方可。
    三、 申请程序及说明
    1. 申请人可在“上海市现场物证重点实验室”网站下载《开放基金申请书》,并按规定格式认真、如实填写申请书。申请人所在单位学术主管部门应签署意见,单位领导在申请书上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2. 所有申请书须报送电子版和纸质版原件(一式两份),电子版和纸质版内容完全一致。难以电子化的附件材料随纸质申请书一并报送。所有书面文件请采用A4纸双面打印和普通纸质材料做封面;不采用胶圈、文件夹等带有突出棱边的装订方式。
    3. 评审将按照“依靠专家、发扬民主、公平公正、择优支持”的原则,由重点实验室组织专家对申请者提交的申请书进行评审,确定资助项目和金额,并书面通知获得资助的申请人。
    4. 课题批准之后,课题责任人全面负责项目的实施,并定期向本实验室汇报项目的执行和进展情况。如果课题不能如期完成或负责人发生出国/调离,无法按计划实施项目,实验室有权中止经费支持。
    5. 由重点实验室资助课题发表的论文、论著、研究报告、资料、鉴定证书以及申报成果时,应包括重点实验室科研人员,并在重点实验室科研人员署名前冠中文:上海市现场物证重点实验室,英文:Shanghai Key Laboratory of Crime Scene Evidence,且均须标注“上海市现场物证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基金资助”(Supported by the Opening Project of Shanghai Key Laboratory of Crime Scene Evidence)中英文字样和课题编号,未标注的不予列入验收材料。原则上,开放课题资助项目至少发表论文1篇(必须是SCI期刊或中文核心期刊)或专利1项,要求重点实验室科研人员须作为发表论文的第一作者或共同通讯作者,上海市刑事科学技术研究院须作为专利的权利人之一。
    6. 开放课题研究期限为1-2年,每项资助经费为1-10万元。中期考核取得重大进展的课题,经重点实验室主任同意可适当追加经费支持。
    7. 2019年度开放课题申请起始时间为2019年7月1日,截止时间为2019年7月31日(邮寄申请以邮戳为准)。课题起始时间为2019年9月1日。
    四、 材料报送地址与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上海市中山北一路803号(邮政编码:200083)
      上海市刑事科学技术研究院/上海市现场物证重点实验室
      联系电话:021-22028346/021-22028861
      传    真:021-22028363
      联 系 人:赵雪珺 马秋晨
      E-mail地址:maqiuchen@yuansi.com.cn
        实验室网址:https://gaj.sh.gov.cn/shga/wzsys/
    五、 附件:
        《上海市刑事科学技术研究院现场物证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基金申请书》 

        上海市刑事科学技术研究院现场物证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基金申请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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