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罚决定书文号 沪公机(浦候)行罚决字〔2023〕00209号 案件名称 滕*明携带、交运禁运物品案
被处罚人姓名 滕*明
处罚事由

携带、交运禁运物品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安全保卫条例》第三十二条第四项、第三十五条第三项

处罚结果 罚款五百元
行政执法单位名称 上海市公安局国际机场分局 处罚日期 2023-05-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