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书编号: 决定日期: 至 
序 号 申请人 文书编号 办理进展 办案结果 释法说理 决定日期
1 唐华 沪公刑复核受字[2024]440号 已受理 暂无

符合受理条件,已受理

2024-11-29
2 吴洪兵 沪公刑复核受字[2024]443号 已受理 暂无

符合受理条件,已受理

2024-11-29
3 赵振宇 沪公刑复核受字[2024]445号 已受理 暂无

符合受理条件,已受理

2024-11-29
4 东莞快客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沪公刑复核受字[2024]448号 已受理 暂无

符合受理条件,已受理

2024-11-29
5 徐晓岚 沪公刑复核受字[2024]447号 已受理 暂无

符合受理条件,已受理

2024-11-29
6 杜鸿根 沪公刑复核受字[2024]446号 已受理 暂无

符合受理条件,已受理

2024-11-29
7 童建国 沪公刑复核字[2024]395号 已受理 终止刑事复议复核

申请人自愿撤回刑事复核申请 ,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复议复核案件程序规定》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决定终止刑事复核程序。

2024-11-29
8 杨世平 沪公刑复核字[2024]400号 已受理 维持

本案中,被控告人确有向第三人询问、办理营运证的行为。另查,王某龙将绝大部分资金用于公司日常开销、工资支出等经营活动,且还款8.5万元,难以体现其非法占有的主观目的,故不构成诈骗罪。分局作出的刑事复议决定认定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依据准确、程序合法,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复议复核案件程序规定》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决定维持复议决定。

2024-11-28
9 杨小敏 沪公刑复核字[2024]401号 已受理 维持

本案不构成虚假诉讼罪,分局作出的刑事复议决定认定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依据准确、程序合法,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复议复核案件程序规定》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决定维持复议决定。

2024-11-28
10 高文 沪公刑复核字[2024]419号 已受理 维持

经查,申请人的父亲术前检查并未确诊患有胆囊癌,现有证明不足以证明被控告人为了骗取手术费而故意隐瞒申请人的父亲患有胆囊癌的真相。分局作出的刑事复议决定认定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依据准确、程序合法,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复议复核案件程序规定》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决定维持复议决定。

2024-1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