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链接: 上海市集中出租房屋安全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及起草说明
为进一步强化集中出租房屋管理,保障住房租赁当事人合法权益,根据《上海市住房租赁条例》,我局起草了《上海市集中出租房屋安全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市民和各有关单位可以将书面意见或建议直接寄送上海市公安局法制总队,也可以发送电子邮件。
来信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武宁南路128号,上海市公安局法制总队(邮编200042)。来信请注明“《上海市集中出租房屋安全管理规定》意见反馈”字样。
电子邮件:shgafzyzd@163.com。
二、征求意见截至2023年11月23日。
上海市公安局
2023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