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链接: 《道路交通安全领域轻微违法行为免罚清单(草案)》和《道路交通安全领域免予罚款处罚的违法行为清单(草案)》及说明
为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发展理念,不断提升道路交通安全领域精细执法水平,我局联合市司法局起草了《道路交通安全领域轻微违法行为免罚清单(草案)》和《道路交通安全领域免予罚款处罚的违法行为清单(草案)》,并拟同时废止《关于对本市部分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实行教育警告执法管理的规定》。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市民和各有关单位可以将书面意见或建议直接寄送上海市公安局法制总队,也可以发送电子邮件。
来信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武宁南路128号,上海市公安局法制总队收,邮编200042(请在信封上注明“轻微违法行为免罚和免予罚款处罚意见反馈”)。电子邮件地址:fazhi_police@163.com。
二、征求意见截至2021年11月25日。
上海市公安局
2021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