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链接: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上海市实有人口服务和管理若干规定》的决定(草案)及制定背景
为进一步科学规划和调整本市公共服务供给,对接“一网通办”建设,固化疫情防控期间各项便民服务的常态化应用,拓展网上办事渠道、减少市民群众办事负担、提高便民服务质量,市公安局正在起草《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上海市实有人口服务和管理若干规定〉的决定(草案)》。
现将《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上海市实有人口服务和管理若干规定〉的决定(草案)》公开征求意见,希望市民和各有关单位就相关内容提出意见和建议。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市民和各单位可以将书面意见直接寄送上海市公安局法制总队,也可以发送电子邮件。
来信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武宁南路128号,上海市公安局法制总队,邮编200042(请在信封上注明“实有人口规章意见反馈”)。电子邮件地址:fazhi_police@163.com。
二、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20年5月29日。
上海市公安局
2020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