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链接: 《上海市非机动车登记规定(修订草案)》及说明
为做好与《上海市非机动车安全管理条例》的衔接工作,我局对《上海市非机动车登记规定》进行了修改完善,形成了《上海市非机动车登记规定(修订草案)》,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市民和各有关单位可以将书面意见或建议直接寄送上海市公安局法制总队,也可以发送电子邮件。
来信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武宁南路128号,上海市公安局法制总队收,邮编200042(请在信封上注明“非机登记规定意见反馈”)。电子邮件地址:fazhi_police@163.com。
二、征求意见截至2021年10月14日。
上海市公安局
2021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