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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修改《关于安装、使用警报器和标志灯具的规定》的解读

时间:2022-12-21 字体:

相关链接:上海市公安局关于修改《关于安装、使用警报器和标志灯具的规定》的决定

    https://gaj.sh.gov.cn/shga/wzXxfbZfgkxx/detail?pa=7e6fb2fa2038e383d644be4541fef7555ce63a1f331a69f34b264b1890351678b5f2fa918aa84f03


    问:为什么要修改《关于安装、使用警报器和标志灯具的规定》?
    答:《上海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规定,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有效期为五年,《关于安装、使用警报器和标志灯具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将于今年12月19日有效期届满。《规定》的实施,对规范本市安装、使用警报器和标志灯具管理,确保执行紧急任务的特种车辆优先、安全通行发挥了积极作用,市公安局评估后认为《规定》需要继续实施。
    问:为什么要将“公安消防部队和其他消防部门”调整为“消防救援部门”?
    答:根据《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等文件规定,国家组建应急管理部后,原公安部承担的消防管理职责及其他相关部门承担的防火职责整合移交应急管理部,由消防救援部门承担。因此将《规定》中“消防车:公安消防部队和其他消防部门用于灭火的专用车辆和现场指挥车辆”的表述修改为“消防车:消防救援部门用于灭火的专用车辆和现场指挥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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