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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公安局关于修改《上海市保安员服装标志装备使用管理办法》的决定的解读

时间:2024-09-18 字体:

相关链接: 上海市公安局关于修改《上海市保安员服装标志装备使用管理办法》的决定

    https://gaj.sh.gov.cn/shga/wzXxfbZfgkxx/detail?pa=7e6fb2fa2038e3835ee37d1cd1b4318535e6b48609769d6e8573142e10c30b395d2890feca604032


    问:为什么要修改《上海市保安员服装标志装备使用管理办法管理办法》? 
    答:《上海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规定,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有效期为五年。《上海市保安员服装标志装备使用管理办法管理办法》将于2024年9月14日有效期届满。《上海市保安员服装标志装备使用管理办法管理办法》实施以来,有效推动规范本市保安员着装、标志、装备使用及监督管理,促进保安员依法履职。综合考虑电子保安员证的推广应用,以及相关国家标准中对保安员装备的增设使用等因素,有必要对《上海市保安员服装标志装备使用管理办法管理办法》进行修订再继续实施。
    问:《管理办法》调整了哪些内容?
    答:主要调整了五方面内容:一是推广应用电子保安员证,为公安机关和保安员提供证照核验和电子亮证等更为便捷的服务。二是根据公安部、人力资源部《保安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2019年版)》的国家标准,增加了“盾、钢叉”等设备名称。三是增加了“穿着保安员服装应当尊重公序良俗,不得实施侮辱、诽谤保安员形象的行为”的禁止性行为。四是强化对仿制警服和警用装备的查处。五是删除了缺乏时效性的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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